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科技文教旅游 吉林 2024-05-2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丢失补证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作废原房屋所有权证,予以申请人办理不动产权利丢失补证登记。
公告单位:抚松县不X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Xnt size="2">X-X
序 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公 告 申请人 |
权利人 (共有人) |
不 动 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X号或产籍号 |
不动产坐落 |
建筑 结构 |
总层 |
所在 层数 |
面积 (m2) |
规划用途 |
备注 |
1 |
抚松房权证抚FQ字第X号房屋所有权证 |
刘家国 |
刘家国 |
房屋 |
|
|
简易 |
1 |
1 |
X.X |
住宅 |
|
注:公告申请人向我处申请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丢失补证登记公告,如因申报不实所发生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完全由申请人X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X站予以发布作废公告。公告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公告时限内,申请人及房屋利害关系人若无异议或异议不X将依法将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补发新证。
X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