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能源 北京 2024-04-16
各相关投标人:X
一、公示附表:
包名称 |
X标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X)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职称或其它技术资格证书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评标情况 |
排序 |
包1 |
通信专业X包 |
|
3.X |
合格 |
X日历天 |
齐轩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1 |
X |
3.X |
合格 |
X日历天 |
张帆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2 |
||
|
4.X |
合格 |
X日历天 |
谢庆生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3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X。
监督电话X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X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X号
联 系 人:Xpan>
电 话:X-X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X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 X 号蓝光云鼎 X 室
联 系 人:Xn> 韩在红
电 话: X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X
&nb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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