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北 2024-05-09
容城县X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为解决住宅历史遗留问题,坚持X,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X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X〕X号)X拟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出让RCCR-X-X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宗地位置 |
土地主要 用途 |
RCCR-X-X | X.X | 1.X | 奥威路北侧 | 住宅(兼容商业) |
二、公示时限
本公告时限为X4年5 月 1日—X4年5 月 X日(含节假日)。
三、意向用地者资格及要求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意向用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六、申请程序
意向申请人可于X4年5月1日至5月X日(工作日9时至11时、X时XX至X时)到容城县奥威路X号容城县X二楼土地利用办公室提交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文件,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
七、其他事项
(一)在公告期间本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二)公告期间出现重大事项、产生重大影响的,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本次活动。
(三)根据雄安新区住宅管控处置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该地块属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地上建筑物面积X.X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不再进行罚没、没收,按现状予以认定评估后完善用地手续。
(三)公告期满,符合协议出让规范要X将组织编制出让方案报
容城县自然资源
X4年5月1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