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吉林 2020-10-21
长春市十一高中食堂送风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FDGCX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十一高中食堂送风系统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十一高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十一高中食堂送风系统改造项目。
2.2项目地址:X2.3招标范围:长春市十一高中食堂送风系统改造项X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XX。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X日内完成。(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2.6质保期:至少2年。
2.7质量标准:符合X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X。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X年、X年、X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3.3财务要求:近三年(X年、X年、X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X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X,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X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X时,X时至X时(北京时间,下同X吉林X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X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X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还须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XX/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X年X月X日X时XX,递交X吉林X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X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X楼会议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X高中
地址:X系电话X-X
招标代理X
联 系 人:X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 话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