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溪县凤凰片区排水X项目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X〕X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X,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X%,招标人为巫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X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址:Xroman" yes="yes" times="" new="" single="single;">巫X。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凤凰片区X进行综合X治和改造,其中新建管径dXmm-dXmm雨水管道X.7公里,改造雨水管道7.6公里,以及检查井、雨篦等附属设施。
2.3 本次X总投资额:X.XX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X.XX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X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设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施工全过程至缺陷修复、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按照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查机构(若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批)合格的要求(若需要);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若需要)。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X日历天,缺陷责任期X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X日历天;
施工工期:X日历天。
2.6 标段划X(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X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X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X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须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且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牵头人单位为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X | 巫X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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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X巫X中河村1组工业园区隆望丝绸厂区1幢 | 地址:X渝北区金童路新科国际大厦3栋X楼 | ||
联系人:X |
施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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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X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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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X-X | 联系电话: | X-X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巫溪县凤凰片区排水X项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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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巫溪县公共资源X |
中国农业银行重XX |
X |
巫溪县公共资源X |
X | X-X |
巫溪县公共资源X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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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公共资源X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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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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