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生产厂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X建设项目投标物资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X可不提供。
(3)履约
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
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X信誉评价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XX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XX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