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县X年绍庆及靛水街道排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彭水县X年绍庆及靛水街道排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发〔X3〕X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X,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X%,招标人为彭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址:Xs" times="" new="" roman="roman" single="single;">彭水县城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括改造、维护X约X.X米,主要建设内容包X约X.5立方米、拆除管道约X米,新建DNX~DNX管道约X.X米、排水沟约X米,新建雨污水井约X个、雨水口约X个、排出口约2个,清淤DNX~DNX管道约X米,X约X.X平方米及绿化植被破除、恢X。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XX。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按不限X、供X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作内容、答疑资料、澄X量清单及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X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X个月
2.6 标段划X(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X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X | 彭X | 代理机构: |
中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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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X高家台X号 | 地址:X江北区星耀天地1栋4-2 | ||
联系人:X |
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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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X |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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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X-X | 联系电话: | X-X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彭水县X年绍庆及靛水街道排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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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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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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