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卢村乡石狮X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X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卢村乡石狮X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X
供应商地址:X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X(X.XX)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人民币X(X.XX)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X:X.XX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广德市卢村乡石狮X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施工范围:本X内容包括土方及拆X、路面拆除修复、污水处理终端等,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X日历天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执业证书信息:X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X;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建安B(X)X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长虹、董德彬、杨年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X(X.XX)。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Xn>号、广德市日月商城 C 区
2-2-X 号X室,联系电话:X、X。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项目经理:胡腾飞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X提出投诉。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X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X
地址:Xn>号
联系方式:段先生 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X
地址:X 2-2-X 号X室
邮Xan>
联系方式: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span>
电 话:X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