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广东 2024-05-11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X-X年),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B-X-XD-X-D-AX),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址:X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5pt;" yes";="" roman";"="" new="" "times="" 1.Xpt;="">广东省;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月内;
(3)中选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项目名称 |
预算费用(含税) (人民币X) |
综合排名 |
中选份额 |
X-X年) |
X,X.X |
第一名 |
70% |
第二名 |
30% |
备注: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已领取比选文件的潜在参选人不足3家,或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不足3家的,则该次比选失败。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X情况:
(1)采购内容:
2:项目需求书》;
(2)标段划X情况:本项目不划X标段。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有单价最高限价/风险费率,报价总表中的含税单价/风险费率不得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含税单价/风险费率最高限价。若含税单价/风险费率或经修正后的含税单价/风险费率超过含税单价/风险费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参选处理。含税单价/风险费率最高限价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服务种类 |
具体内容 |
计算依据 |
单位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X)/风险费率最高限价 |
1 |
专项律师函 |
|
每份 |
份 |
X.X |
2 |
追欠律师函 |
根据需求,对外发追欠律师函。 |
每份 |
份 |
X.X |
3 |
普通支撑 |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支撑、参加会议、出具意见书、对外发函等。 |
每项 |
项 |
X.X |
4 |
重大专项支撑 |
|
每项 |
项 |
X.X |
5 |
案件代理庭前支撑 |
起诉、应诉案件庭前支撑,适用于最终案件没开庭的情况,如开庭不另行收取。 |
每件 |
件 |
X.X |
6 |
普通应诉案件代理 |
根据需求方的指派,代理各类法律案件(含一、二、再审、执行) |
每件 |
件 |
X.X |
7 |
疑难复杂应诉案件代理 |
根据需求方的指派,代理各类法律案件。(含一、二、再审、执行) |
每件 |
件 |
X.X |
8 |
应诉案件代理-风险费率(以实际减赔金额为基数) |
案件涉诉金额≤XX |
每件 |
件 |
8.X% |
9 |
XX<案件涉诉金额≤XX |
每件 |
件 |
6.X% |
|
X |
XX<案件涉诉金额≤XX |
每件 |
件 |
4.X% |
|
X |
普通应诉案件代理-风险费(无金额类) |
对于非金钱标的案件,风险费最高不超过1XX |
每件 |
件 |
1X.X |
X |
疑难复杂应诉案件代理-风险费(无金额类) |
对于非金钱标的案件,风险费最高不超过XX |
每件 |
件 |
X.X |
X |
应X受理案件(批量) |
根据需求方的指派,代理法律案件。(含一、二、再审、执行) |
每批 |
件 |
X.X |
X |
普通起诉案件代理 |
根据需求方的指派,代理各类法律案件。(含一、二、再审、执行) |
每件 |
件 |
X.X |
X |
普通起诉案件代理-风险费率(以实际执行回款金额为基数) |
案件涉诉金额≤XX |
每件 |
件 |
8.X% |
X |
XX<案件涉诉金额≤XX |
每件 |
件 |
6.X% |
|
X |
XX<案件涉诉金额≤XX |
每件 |
件 |
4.X% |
|
X |
普通起诉案件代理-风险费(无金额类) |
对于非金钱标的案件,风险费最高不超过XX |
每件 |
件 |
1X.X |
X |
疑难复杂起诉案件代理-风险费(无金额类) |
对于非金钱标的案件,风险费最高不超过XX |
每件 |
件 |
X.X |
X |
省内异地开庭补贴 |
根据需求方的指派到省内异地开庭 |
每次 |
件 |
X.X |
X |
省外异地开庭补贴 |
根据需求方的指派到省外异地开庭 |
每次 |
件 |
X.X |
备注:1、根据案情实际,由需求方确定是否在起诉、应诉案件代理基础上增加风险代理。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X,必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1.2★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近2年(X2年04月X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企业法律顾问】项目的相关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X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X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X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团队要求:
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不低于2人。
(1)★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X合伙人,须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应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参选人,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实际参与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代理服务,须提供承诺函。
备注:若项目负责人为参选总所合伙人,可视同为。
(2)项目负责人须熟悉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及国有企业相关实施规范,具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须提供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的合同证明材料。
备注:“国有企业”X、国有联营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四个类别。参选人需说明顾问服务单位属于国有企业的具体类别。
(3)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低于1人,均需具备3年或以上的执业经验。执业经验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之日起算,应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参选人,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4)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律师执业证、项目负责人的合伙人证明文件(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合同证明等材料。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X年X月X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X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X年X月X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X”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X年X月X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X”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X站(***或各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X项目的相关监理人,X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X)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X)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X)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X)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X)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自X年X月X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XX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X)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X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X%及以上)的;
(X)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X4年X月X日X时XX至X4年X月X日X时XX。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X(***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X别申领和下载比选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比选文件的标段的参选。
4.2.3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X4年X月X日X时XX。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X(***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参选人注册
6.1中X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X(***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X“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X-X/X-X
服务邮箱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X(***com.com.cn)、中国招X(***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Xt>
地 址:广州市中山二路X
联 系 人:Xt>许经理
电 话:X-X
比选代X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X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X
项目负责人:X浩林、冯靖圆、邵志全、李倩、李科
联 系 人:Xt>李科
电 话:X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X
账 号:XX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X(***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X4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