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云南 2024-05-11
红河卷烟厂X年-X年直饮水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
本招标项目红河卷烟厂X年-X年直饮水系统维保批准实施,项目X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2.1项目名称:红河卷烟厂X年-X年直饮水系统维保。
2.2服务地址:X路1号。
2.3服务期限X年7月1日至X年6月X日,合同一年一签。X年合同期限为X年7月1日至X年6月X日,X年合同期限为X年7月1日至X年6月X日,X年合同期限为X年7月1日至X年6月X日。
2.4招标范围:对红河卷烟厂在用的直饮水系统进行日常保养、故障维修、耗材更换等,保证直饮水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定期进行水质检验,确保水质达到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直饮水标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6标段划X:不划X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3.2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X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X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投标单位自X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X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通X站、软件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5)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6)提供《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X包。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X时,下午X时至X时X(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XXB座X层)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1.24.2招标文件费用:XX/份,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发票开具形式X电子发票邮箱领取(注:为保证招标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费用类型)。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X年X月X日X时XX至X时XX(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年X月X日X时XX (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X(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XXB座X层)。
5.4开标时间X年X月X日X时XX(北京时间)。
5.5开标地X(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XXB座X层)。
5.6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XX)、中国招标投标X站上发布,别无他处X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
联系人:Xpan>
电 话: X-X转X
招标代理机X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XXB座X层
联 系 人:X、赵工、何工
电 话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