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工作,标的资产状况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X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X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交易X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X,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X在收到意向受让方递交的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4、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接工作,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材质、数量等关键信息,交接过程中受让方交纳的预付价款不足时应当暂停交接,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补X指定账户后方可继续交接,最终价款及X按照多退少补与受让方结算。受让方应在交接完毕次日起X个工作日内自行完成标的物运输、现场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5X根据转、受双方所出具的交接清单中登记的拉运数量和总价收取服务费,并出具交易凭证。 6、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