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残联关于印发《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发〔X〕X号)精神及有关要求,着力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全面提升我市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的安全性、便利性,进一步做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结合开原市工作实际,将开展X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二、实施对象
申请适老化改造的困难老年人须为开原市户籍,长期生活在开原,户籍地址与现有固定住房地址一致或位于同一县(市)区,拥有所改造房屋的产权或长期居住权,且该房屋近期没有纳入动迁规划,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X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中,高龄(X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2.低保家庭中的高龄(X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残疾人老年人家庭。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原则上以X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半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为主;并可逐步扩大到低保家庭中高龄,失能、半失能,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已享受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家庭不在申请范围内。
三、改造内容
以符合老年人家庭改造意愿和实际需求为前提,以满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以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为目的,逐户确定适老化改造内容。
X为基础X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其中,被评估鉴定为失能且X补助资金在“可选类”中选配护理床和防压疮床垫。
四、实施步骤
1、确定项目实施对象。
2、调查设计。居家适老化改造机构根据改造标准和改造时限负责入户进行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改造方案设计,改造施工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改造预算、设计图纸、采购设备采购使用情况、安装方案、拟投入人员、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措施等)。改造机构应建立完X的改造档案,保留完X的改造信息,包括改造设计图、完X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并按统一要求将全过程改造数据录入沈阳市养X,接受监督审查。施工改造、辅具配备等工作完成之后,工作人员应具有现场培训老年人、老年人家属或其他家庭照护者的能力,具体包括基本操作、日常维护、保养等知识,使受训人员能独立使用,处理常见故障以及进行日常维护,并留下紧急维修电话。
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会商老年人家庭后拟定改造方案并概算所需经费。填写采购人提供的《铁岭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改造方案及确X(街道)初审,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报采购人审批。
3、改造。成交供应商根据改造方案、改造标准和改造时限X(街道)按要求进行改造监督。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完X的改造档案,保留完X的改造信息,包括改造设计图、完X清晰的改造前后照片等资料,待验收完成后,移交采购人。
4、验收。改造完成后,成交供X(街道)申请验收,并提交《铁岭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及改造档X(街道)验收合格后,在《铁岭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上盖章确认,并经老人年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后,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采购人,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查验,对验收不合格的,由采X(街道)督促成交供应商限期X改。
五、资金结算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以施工改造费用形式进行补贴。施工改造费用每户给予X补贴,每个困难老年人家庭只享受一次适老化改造补贴。本次改造任务X户,总计金额X,X.XX。
六、售后服务
改造完成后,成交服务商应与老年人家庭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明确改造各方的权责利关系。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向用户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维护维修服务。